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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类型:  韩国再入境政策说明
签证价格:   预计工作日:  
有效期限:   最多停留时间:  
签证代办范围:

 

 

签证所需资料:

韩国再入境政策说明
根据韩国法务部的规定,对于2003年9月1日起至2004年2月29日期间自愿申请回国的中国人,大韩民国实施了如下再入境政策,敬请参考。

一.国内同胞
1.-可在所管辖的领事馆申请签证
-可向韩国出入境管理局申请返签证
2.申请签证类型:F-1-4
3.可滞留时间:90天
4.签证申请时间:2005.1.17~2005.12.31

二. 除国内同胞以外的中国公民
1. 可在所管辖的领事馆申请签证
2.申请签证类型:C-3-9
3.签证申请时间:2005.1.17~2005.6.30

三.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本
3.自愿申请回国时使用过的护照原件
4.自愿回国事由书
5.签证申请表
6.照片(2张)
*在北京生活及工作的外籍人员,需提供北京市
暂住证)

 

签证服务热线: 028-66505508 66505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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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信息: 1.大使馆办理签证所需工作日是指您的护照进入大使馆受签开始计算的时间,没有包括快递和中途可能滞留的时间,建议您尽量提前办理签证以免耽误出行。
2.签证价格和资料变动频繁,以上价格及其它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准确签证资讯以最终确认为准。
3.为了您能顺利获得签证,请确保提供真实有效的用户信息,签证的签发权属于领事馆,代办签证网只提供代送服务,若最终发生拒签状况,申请人应自然接受此结果。
4.如是已付款但还未送签之前要求取消或变更的情况,我司将收取签证价格10%的手续费,不满30元的将按30元收取手续费。
5.请根据签证所在国里的签证有效期限内选择出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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